州文旅广议复〔2021〕第19号a类
州文旅广电局对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陈朝平代表:
首先衷心地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发展民宿产业的同时,把节能、低碳、环保等结合起来,加强环境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工作,答复如下:
一、成立湘西州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和《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成立湘西州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严格按照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和推荐申报工作。
二、推行行业标准,实施旅游民宿标准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湖南省旅游民宿等级评定评分细则(试行)》,对等级旅游民宿规范经营、安全卫生、生态环保三个方面提出规范要求。2018年开始,我局已启动旅游民宿评定前期工作,积极实施旅游民宿标准化建设,加强行业指导,提升行业标准。评选了凤凰县老四合院、永顺县白河山谷等30家特色民宿,凤凰古城、芙蓉镇等民宿集聚区初步形成,推出了浦市古镇“遇见”、芙蓉镇“土王行宫.八部堂”、凤凰古城“素履莲花”、边城“悠然居”等深受市场欢迎的地方民宿品牌。
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成立湘西州旅游协会民宿分会,强化行业组织在研究发展、联络推广、营销宣传、行业自律、人员培训、会员维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民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市场监管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相关市场管理的法律规章要求,持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我局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起对民宿行业发展联合监管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现对旅游民宿的常态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签 发 人:向汝莲
经 办 人:毛玮 罗群英
联系电话:15107408569
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9月10日